马国祥 内蒙古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内蒙古工商联党组书记
男,回族,1947年10月生,内蒙古呼市人。1971年2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1966年8月参加工作。内蒙古党校党政管理专业毕业,大专文化。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

莫日根 内蒙古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男,蒙古族,1945年9月生,内蒙古科左后旗人。1979年2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1969年7月参加工作。内蒙古农牧学院农田水利系水利工程专业毕业,
大学文化。

施文学 内蒙古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男,蒙古族,1964年10月生,内蒙古科左中旗人。
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内蒙古工业大学
化工机械及容器设备、工商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
工作部的机构设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设7个职能处(室),代管自治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自治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一)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督查、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工作。管理离退休工作机构和机关事务服务机构。
(二)政策理论研究室
负责自治区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和统战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各级统战部门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统战宣传工作;组织统战理论研讨活动,承担统战工作部分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指导自治区统战理论学会的工作;指导统战理论刊物的编辑工作。
(三)一处(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
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对有关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联系高校、科研等单位的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培养、推荐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意见。
(四)二处(民族、宗教工作处)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三处(港澳台、海外联络处)
负责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来访联络和定居台胞的团结、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海外"三胞"接待及亲属工作,推动同海外的民间交流与合作;协调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有
关团体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台联、黄埔同学会、海外联谊会工作。
(六)四处(干部处)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全区党外干部、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各盟市委管理盟市统战部长,并提出任免意见的意见。负责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
(七)五处(经济处)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自治区工商联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的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职能处室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支边和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八)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其机构、人员管理由统战部自定。
(九)自治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自治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设在统战部,为处级,由统战部代管。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了解各部门和各地区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我区与台湾在各个领域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交往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对台宣传和上层联络工作;指导对台经贸的有关工作,联系全区台资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还设有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
工作部的基本职能和主要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是自治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自治区党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自治区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向自治区党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民主党派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负责做好爱国宗教团体的人事安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港、澳、台胞及亲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察工作;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统战系统属于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协助各盟市委管理盟市委统战部长,并提出任免意见的意见。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设;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7、调查研究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8、负责全区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9、指导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盟市、旗县和各大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团的统战工作;负责全区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受自治区党委委托,领导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和参事室、文史馆工作;领导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代管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黄博军校同学会。
10、代管自治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自治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11、完成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
工作部机构历史沿革
内蒙古自治区统战机构最早随行政区划设置。
一九四五年二月十七日,经中央批准,晋绥分局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绥蒙区委员会,设组织部、宣传部,城工部。统战工作由城工部负责,部长为潘纪文。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二十日,绥蒙区委成立统战委员会,下设城工部、国军部;以后撤销统战委员会和国军部,统战工作仍由城工部负责。
一九四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经中央批准,东北局决定成立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设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社会部兼管统战工作,部长为王再天。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四日,经中央批准华北局决定绥蒙区党委改为中国共产党绥远省委员会,设立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由潘纪文担任,苏克勤、鲁志浩任副部长。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央决定成立内蒙古分局,设置统一战线工作部。王再天担任部长,梁一鸣为副部长。
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中央批准内蒙古分局与绥远省委合并,成立中共中央蒙绥分局,原统战部合并成立蒙绥分局统战部。潘纪文、王再天、高锦明先后担任部长,苏克勤、鲁志浩、梁以鸣先后担任副部长。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三日,中央决定蒙绥分局改为"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蒙绥分局统战部也随之改为内蒙古分局统战部。吉雅泰任部长,徐子干任副部长。
一九五五年六月十三日,中央批准撤销内蒙古分局,在内蒙古自治区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分局统战部也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战部。吉雅泰、克力更先后担任部长,鲁志浩、李光华、武达平、马志新、朋斯克、杜如薪担任副部长。
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干部和统战人士被迫害,统战部被宣布撤消。一九七一年九月,内蒙古党委决定恢复统战部机构设置,但仍旧无法开展正常工作。
一九七八年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战部部长仍由克力更担任。
一九八三年三月,乌力更任统战部部长。
一九八八年九月,周君球任统战部部长。
一九九一年六月,张佐才任统战部部长。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谭博文任统战部部长。
二零零一年二月,伏来旺任统战部部长。
内蒙古党委统战部办公大院

社会主义学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决定恢复各省、市、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1990年1月,自治区党委成立社会主义学院筹备小组。1991年6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复办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定副厅级规格,属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二级事业单位。社会主义学院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总务处、学报编辑部5个处室。学院编制49人,其中副厅级2人,处级17人。
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高等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担负着统一战线党内和党外两支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任务。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复办以来,软硬件建设有较大的改善,学院新建586.85平方米的学员食堂楼、1800平方米教学综合楼,重新修缮了旧的办公楼。从1992年至2001年,学院先后举办统一战线“两支干部”队伍各类培训班、读书班、研讨班等共50期,培训学员近1925人。
今后要根据《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2001—2005建设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工作条例》,力求建立和完善具有社会主义学院特色的管理体制,朝着高水平、规范化、有特色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