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光彩事业的由来



光彩事业的由来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颁布后,一批非公有制经济有识人士积极响应在1994年4月23日的全国工商联七届二次常委会上,10位较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家向民营企业界发出了“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提出到“老、少、边、穷”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为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尽一份真情,献一份爱心,做一份贡献。对统一战线中出现的这一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部署需要的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动向,中央统战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同全国工商联一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引导推动。

全区光彩事业工作的进展情况
1994年8月31日,内蒙古党委统战部转发了中央统战部《关于大力推进光彩事业的意见》的通知,全区光彩事业工作就次拉开了序幕。
一是舆论鼓励。“光彩事业”是一项新生事务,要为人们所认识,在全区推动起来,做好宣传舆论工作是先导。结合全区实际,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1994年11月召开了全区“光彩事业”动员大会,自治区党政领导到会讲话,22位民营企业家联合倡议,全区非公有制代表人士为我区脱贫致富献爱心,做贡献,积极投身到“光彩事业”中来,各种新闻媒介做了大量宣传报道;自1994年至今,在全区年度统战部长会议,全区工商联会长会议及政协会议上,都重点总结、宣传了光彩事业工作;在《光彩明星报》、《内蒙古日报》、《民族地区经济报》、《内蒙古商报》、《统战理论研究》、《统战工作信息》、《内蒙古统战工作》、《内蒙古工商联(民间商会)信息》等刊物不间断介绍、宣传了各地的先进经验、典型人物事迹等。还注重了经常性宣传与重点招商引资活动宣传相结合,自治区与盟市及一些部门的宣传相结合,呼和浩特市在1996年初集中了三个月的时间,在市内6个旗县区举办了较大规模的光彩事业成果巡回展览,以大量翔实的资料、图片、典型事例等宣传了光彩事业及其成果,还通过各种宣传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光彩事业有了广泛共识,提高了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组织推动。为了加强对全区光彩事业的指导,1994年10月,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光彩事业工作委员会,及时开展了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光彩事业的工作力度,经过长期筹备,于1998年7月成立了具有法人地位的民间团体――内蒙古光彩事业促进会,建立了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内蒙古党委统战部还于1995年派员分别到6个盟市、18个旗县(市)了解、检查、宣传推动光彩事业工作。呼和浩特、包头市分别在1994年10月、11月成立了推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包头市还制定了六项具体措施,规定了“光彩事业”项目登记认定工作程序。1996年共实施光彩事业项目13个,投资总额6.74亿元人民币。1996年7月,呼和浩特市组建了具有法人地位的民间社会团体――呼和浩特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市属九个旗县区均相应成立了推动光彩事业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参与者积极,社会各方面齐抓共办的良好态势。
三是项目牵动。一开始,就把抓项目作为“光彩事业”连接各方的纽带。一方面组织私营企业家去找项目,更重要是以项目引人,为此在全区着手收集项目,这些项目必须是政府确认的,经过可行性论证的,做到小项目有专人负责,大项目有专门工作班子。到1995年8月底,内蒙古光彩办整理并上报全国光彩项目96个,还建立了全区待开发项目数据库。经过充分筹备于1995年8月18-21日举办了全区首次“光彩事业”招商引资洽谈会,共签订了正式合同、合作和意向协议90个,协议资金15.29亿人民币,其中引资11.4亿元。截止到1998年底,全区实施光彩事业项目总数已达696个,到位资金14.1亿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人数达7329人,培训各类人员12536人次。民营企业兼并、收购国有中小企业399家,安排下岗职工5.5万人。
四是外引驱动。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开展“光彩事业”一方面要立足本地区,号召动员非公有制人士投身到“光彩事业”中来,量力而行,“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只要现出一份爱心,我们都给予支持和鼓励。另一方面,我们以“光彩事业”为媒,热情欢迎,大力引进,借助外力推动自己。自1994年至今,据不完全统计,来我区参与“光彩事业”考察、洽谈的各省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海外人士近500人之多,社会影响也较大,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光彩事业”的深入发展。

主要业绩
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光彩事业”得到开展的根本保证 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非常关怀我区的“光彩事业”。仅1995年胡德平副主席就三次莅临内蒙古,每次都带着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1995年8月以他为团长的“光彩事业”赴内蒙古考察团,就有北京、广东、福建、贵州、深圳、珠海、河北、山东、山西和港澳及海外经济工商界人士66人,参与了内蒙古“光彩事业”招商引资洽谈会,对我区“光彩事业”的开展是一个有力的支持和推动。
内蒙古党委、政府对“光彩事业”也非常重视,在1995年8月召开的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中,相配套的举办四个洽谈会,第一个就是“光彩事业”洽谈会。不仅把“光彩事业”作为扶贫的一个可借助的力量,而且作为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凤歧亲自到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联系请示工作,多次听取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工商联的汇报,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关系,解决实际困难。各盟市委的党政领导也很关注“光彩事业”,尤以呼和浩特、包头市为突出,都是市委书记担任“光彩事业”推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主任,市长和人大、政协、统战部等有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时任内蒙古党委常委、呼市市委书记白音同志还亲自带领市光彩办同志到港、澳和沿海地区考察、交友引资,每批“光彩事业”客人到呼,他都亲自接见,介绍情况,身体力行推动“光彩事业”。由于呼、包二市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被全国光彩办列为试点并在全国现出介绍。
“光彩事业”作为一个惠及百姓的新生事物,它一诞生就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 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得到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广泛响应,博得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受益群众的热烈欢迎,它的综合效益日益凸显。全区的实践也证明,光彩事业利国利民,功德无量。首先,它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树立起一面旗帜。这面旗帜引导从事非公有制经济队伍的人们既要会赚钱,也要会做人。既敢于先富,也不忘扶贫,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面旗帜必将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朝着党指引的“爱国、敬业、守法、奉献”的正确方向健康发展。其次,它倡导了一种精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靠党的富民政策先行摆脱了贫困,走上了富裕之路。他们倡导的光彩事业的实质就是自己富了不忘国家,不忘尚在贫困中的人民,要发扬先富帮后富,共同富裕和热爱国家、回报社会、奉献人民的精神。全区有数万个私营企业,几万个体户,他们从各自的能力出发,自觉自愿的行了无数“小善”,做了无数好事,为人民增了实惠,为自己添了光彩。事实证明,光彩事业是非公有制经济走向成熟完善的重要途径,是加强这个领域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形式。第三,它贯彻了一项原则。光彩事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它不是捐赠和救济,业不是无偿援助和慈善行为,而是市场经济式的开发式扶贫。这项事业始终要贯彻的是义利兼顾,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光彩事业项目的落实,不但要帮助贫困地区开发资源,创造利润,培训人员,传播信息,而且要启迪那里的人们解放思想,改变观念,向着市场经济的方向迈进,沿着互惠互利的方面发展,为着共同的利益奋斗,朝着自立自强,脱贫致富的目标前进。所以,能否贯彻义利兼顾,互惠互利的原则,是光彩事业成败的关键,是保证这项事业不断发展、永葆青春的基石。可以预期,只要把民营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营销、信息等优势同贫困地区的资源、劳动力等优势结合起来,把政策、组织、宣传、项目、资金、信息、荣誉等要素结合起来,光彩事业定可产生“启动一项,繁荣一片,造福一方”的效果,光彩事业定能光前裕后,光彩夺目。

深远意义
光彩事业从倡议到实施,还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全区各地的发展也不平衡。光彩事业的队伍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能够更多的民营企业家投身到光彩事业中来的根本一条,就是要精心组织好现有的光彩事业项目,使这些项目真正体现义利兼顾、互惠互利、自觉自愿的原则。
第一、光彩事业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把政策、组织、宣传、项目、资金、信息、荣誉等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当前,迫切需要得到以下两个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舆论界和理论界的支持。目前,全区各地光彩事业实践的范围、规模和领域都在扩大,但在舆论宣传上,还没有得到相应的支持,理论上的探讨概括更为缺少。迫切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特别是“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为指导,对光彩事业的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进行战略性的研究,从根本上把握光彩事业义利兼顾的原则,积极、准确地宣传报道光彩事业。
鉴于光彩事业工作是一项崭新的事业,社会上还有一些人对民营企业家认识不够,甚至或多或少地持有偏见,某些欠发达地区的部分干部群众仍习惯于接受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救济式扶贫,对互惠互利、义利兼顾的开发式扶贫还不适应,尤其要正确地把握义与利、奉献精神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对投身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要多加鼓励、帮助和正确地引导,用共同富裕的思想观念影响、教育他们,引导他们自觉回报社会,富了不忘国家,不忘贫困群众,动一份真情,做一份贡献,对不发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要引导他们转变扶贫的观念,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特别要强调光彩事业不是无偿捐赠,不是国家救济,而是企业家的一种投资行为,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必须互惠互利。这两个方面都讲透,才算是全面准确地把握光彩事业的实质。
第二、建立完善与实施光彩事业相配套的服务体系。相对于民营企业家在实施光彩事业中的主体作用而言,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所做的工作都是服务工作。但有些服务工作,有些是统战部、工商联自身无力做到的,如相对固定的服务渠道,必要的服务手段。这就需要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金融机构的理解和支持。
光彩事业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是一项播种希望和幸福的伟大事业。它顺应国家加大中西部地区开发扶贫力度的发展趋势,满足民营企业家、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拓展事业的实际需要,体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有机结合,只要社会各方面给予理解与支持,加上精心组织引导,光彩事业必将在全区大放光彩



内蒙古自治区光彩事业促进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