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机构
民盟内蒙古区委机关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参政议政办公室),共5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行政、机关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施行;民盟区委会议的组织、重大活动的计划安排;民盟区委内部的联系工作;协助民盟区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机关公文处理、办公自动化、文书档案、信访、保卫、机要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关财务、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部
负责贯彻民盟中央的组织路线,制定组织工作文件;负责全区民盟组织的建立和建设;推荐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人选、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盟员培训;总结交流组织工作方面的经验;负责民盟盟员档案管理;执行组织纪律,受理盟务信访,受理反映盟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直属支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民盟中央组织部的对口联系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宣传部
负责全区民盟政治思想宣传工作;负责《内蒙古盟讯》的编辑发行工作;了解和研究民盟盟员的思想状况,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方案,并提供学习材料,辅导重点学习内容;开展统战理论研究;负责机关的政治学习。负责民盟中央宣传部、联络部对口联系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服务部(参政议政办公室)
负责民盟全区各级组织的社会服务工作。开展自治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和环境保护等情况的调查研究、考察论证,为参政议政提供依据;配合各委员会的参政议政工作,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布置、征集、整理工作,以及委员会集体提案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智力支边、扶贫活动。协助管理青城大学;开展对口联系与协商工作。
人员编制
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l6名。其中,副厅级1名、处级(领导)5名、处级非领导2名,科级以下(含科级)6名、工人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