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组织机构

  中国农工民主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4个部门。
  一、办公室
  协助委员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调研、信息、信访、财务、财产、规章制度建设、保卫、后勤等工作。
  二、组织部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干部培训教育、干部统计、职工管理和老干部等工作。
  负责农工民主党全区各级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党务管理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建立组织和指导换届工作;负责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民主党派党建理论和党史研究工作;负责推荐党员担任国家机关领导职务、政治安排职务、实职安排职务和特约职务工作;培训党员,受理党员申诉和来信来访,维护党员合法权益。
  负责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的联络工作。
  三、宣传部
负责农工民主党全区各级组织的思想建设及党员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进行对外社会宣传工作,开展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理论研究工作;指导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组织安排理论、形势学习,宣传报道各级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先进事迹,编辑出版机关刊物《内蒙古农工》、《农工内蒙古通讯》。
  四、社会服务部
负责农工民主党全区各级组织的社会服务工作。开展自治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等情况的调查研究、考察论证,为参政议政提供依据;配合委员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布置、征集、整理工作,以及委员会集体提案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智力支边、扶贫活动,开展办学、讲学和应用技术的培训工作,以及引进外资、技术、人才的活动;开展对口联系与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