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服务宗旨
中国农工民主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是在农工民主党中央和中共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以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活动准则,积极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参政党作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中共自治区党委有关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农工民主党中央的决议、决定。
二、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贯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内蒙古服务。
三、指导农工民主党全区各级组织的组织建设工作。按照《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规定,发展党员,建立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指导换届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关建设,维护党员及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协调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及所联系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德才兼备原则,推荐党员担任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政治安排职务、实职安排职务和特约职务工作。
四、致力于祖国统一大业,遵循“一国两制”方针,开展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的联谊活动,广交朋友,增进爱国大团结,促进自治区经济、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的合作与交流。
五、指导农工民主党全区各级组织的思想建设工作。弘扬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倡社会主义道德情操,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服务;进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进行对外社会宣传工作,开展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理论研究工作,宣传报道各级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先进事迹,编辑出版机关刊物《内蒙古农工》、《农工内蒙古通讯》。
六、指导农工民主党全区各级组织的社会服务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智力支边、扶贫活动,开展办学、讲学和应用技术的培训工作,以及引进外资、技术、人才的活动,开展对口联系与协商工作。
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先进生产力,推进改革开放,围绕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考察论证,提出建议,建言献策。
八、致力于医药卫生、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现代医学科学,振兴祖国传统医药,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推进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实施。
九、完成中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农工民主党中央交办的其他工作。